軍官酒醉觸電報公傷 國防部遭糾正
更新日期:2010/02/26 04:11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
前聯勤南區彈藥庫保防官廖正雄少校涉招待督導官
喝花酒,並於酒後行為失當,導致變電站起火、營區跳電,自己也受傷,還以公傷領取保險金,而聯勤司令部也有督導防範不周之違失。
監察院昨天為此糾正國防部。
對著變電站小便 導致起火爆炸
國防部長高華柱之前就此案接受立委質詢時坦承,軍方監察機制確有問題,調查不夠深入。
監察院接獲民眾檢舉指稱,廖正雄於二○○八年三月,招待督導官喝花酒後,自己酒後神智不清,對著營區高壓變電站小便,導致變電站起火爆炸,營區跳電,自己也受傷。
監委調查發現,廖正雄事後謊稱,係因外出巡察遭電擊。軍方沒有掌握人員違失,還回報不實,有吃案包庇之嫌。直到監院接獲檢舉後,才重啟調查,給予廖正雄記過一次申誡二次的處分。
這份由監委劉興善提案的糾正文指出,聯勤司令部的各級指揮、戰情及政戰系統,顯有督導防範不周之違失。聯勤南區彈藥庫門禁不確實,致政戰軍官得以送督導官回飯店為由,涉足不當場所,嚴重敗壞國軍形象,應切實檢討改進。
真害!
保防官 對著變電站小便也會導致起火爆炸? 不曉得老二有燒到嗎?
瞎密!才記過一次申誡二次 要是在以前 那就.............
到.........回家去找媽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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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六中隊43期 於 2010-2-26 22:1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