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4816705 於 2011-8-2 19:53 發表
報告長官
小弟很好奇您怎麼會歷練到刑事局和調查局啊?
以前軍警一家親,早期海軍陸戰隊司令做完即轉任警政署長.
戒
嚴時期警備總司令部擔負治安、民防、動員任務,並兼管出入境管理事務,成員有軍,警,憲
後來解嚴後變黑機關,裁撤!並成立海岸巡防司令部(全軍方)
2000年行政院設立海岸巡防署(軍-岸巡,警-水上警察局(保七總隊)及財政部--揖私艦)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稱海巡署,前身為海岸巡防司令部,是中華民國的海岸及海洋執法及巡防救難專責單位,隸屬於行政院。平時負責巡防各港口、沿岸地區、離島、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區查緝走私貨物和毒品、犯罪逃亡的司法警察,戰時亦可成為後備戰鬥部隊。
成立沿革
中華民國政府以往的海洋相關事權,分散在警政署保七總隊、財政部關稅總局、國防部(海軍及警備總部)、國家安全局、農委會等單位,各單位透過警備總部(後期改為海岸巡防司令部)主導的行政院會報協調工作及情資,但仍因事權不一造成許多困擾。在1999年提出海岸巡防專責機構的構想。於2000年1月28日正式將國防部軍管部暨海岸巡防司令部(海巡部),改編成立海岸巡防署
其下面再分為海洋巡防總局(水上警察局及揖私艦改編),海岸巡防總局(軍方-也有義務役)
海洋巡防總局,大型揖私艦500噸800噸原屬財政部,小型快艇則為警政署水上警察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