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在下無引筆戰之意,個人經驗及看法,但實話實說總讓人不中聽!
以前(生病)的定位應該是中鏢居多;每位入伍者那個不是人生父母養?太平時期可以這樣,假設打起戰爭敵人會手軟?沒錯!時代不同,網路傳播快,羅生門事情也多很多,還記得某次聚餐有學弟對本隊以前有傘兵營還存疑,後來我港梯黃排不是有圖有真相?至於飲水以前都是在連舍衛兵旁放置一大桶,出操回來八成以上都跑到澡池直接喝還比較涼,行軍拉鍊對抗有路旁百姓家水龍頭,連喝加灌注水壺,喝田水稀鬆平常.
說一在下例子,在恆春完成演訓,我腳受傷(當初所流出骨髓至今可還凸著),至少可以到陸戰隊醫院休養吧?營長也批准後送,但我直覺就不想,不是逞強,現在我自己都不明白當時為何拒絕?約一星期後部隊回林園,請連上有木工專長的弟兄幫我製作一副拐杖,輕裝步行,落隊必然,但我少休息盡量趕上,記得是一位310梯陪我,走完第一天,雙腋腋下磨擦到見血,只好用綁腿布纏繞減少磨擦力道,就這樣到雙園大橋時,我趴下了,勉強抬頭望橋面夕陽餘暉,很悽美,抽著煙浮起古代乞丐影像,不能走也能爬吧?還是站起來再走,到團正門,晚上快8點,對哨兵回禮舉手如千斤重,終於到連上了,只見安官衛哨,安官說全連在餐廳,到餐廳值星官喊起立,我看到營長坐在主位,趕緊趨前敬禮,營長發話了:營部我叫他們先用餐,但你們這連沒全員到齊,我吃不下,開動!
那晚沒有梯次操!我光榮嗎?不!我很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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