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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使用ETC不環保,所以我不用的原因.討論政治請別來. [打印本頁]

作者: johnfu916    時間: 2010-7-18 19:39     標題: 使用ETC不環保,所以我不用的原因.討論政治請別來.

使用ETC不環保,所以我不用的原因.討論政治請別來.
我舉一個例子,就是大家和財團合作,破壞環境製造污染的最好例子.
就是千千萬萬使用ETC的國民,不要惱羞成怒,我把詳細說給大家聽.

ETC電源用特定規格電池,不能在車上充電重覆使用不環保.
ETC感應差,過收費站要煞車再加速,一停一起動之間,多了很多不必要的燃料浪費.
ETC扣款失敗率高,之前還要特地去服務區補繳,現在超商補繳浪費收據的紙.
ETC特權佔用車道,讓一般使用人本來不塞車過站的,現在排隊率高,造成浪費.
ETC車機太醜,又重又難看,容易固定不住,掉下來要再去貼,浪費錢和黏貼材料.
ETC老闆太囂張,我看了火氣就上來,就會製造熱量要降溫,開冷氣.電風扇.和吃冰就是會消耗能量,氣到放屁也會被人家說,我是暖化的幫兇,所以我不用ETC
作者: 喜壺俠    時間: 2010-7-18 20:21

說的好~
偶支持~
作者: lucky    時間: 2010-7-18 20:28

不常上高速公路...所以不用裝...
作者: 六中隊43期    時間: 2010-7-18 20:31

嘿嘿~~~到現在從未用過~~~


作者: tonywu1022    時間: 2010-7-18 21:02

我也是不用ETC
38元回數票100張
用了3~4年才會用完
作者: jason79251000    時間: 2010-7-18 21:08

我個人也是蠻支持不要用
從另外的角度說.也會讓許多在收費站服務人員失業問題.  
還有ETC失靈問題種種.
覺得好用就用.不要用的就不要用強制(政府)去實施要用
作者: diky    時間: 2010-7-19 10:02

ETC感應差,過收費站要煞車再加速,一停一起動之間,多了很多不必要的燃料浪費.

這一點我很認同,效果太差了~

至少不要有低速限制,這是最基本的!!!
作者: johnfu916    時間: 2010-7-23 06:27

高公局於93年4月27日正式與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約。
依據「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招商文件中,
電子收費第一年度利用率應達15%、第二年度利用率應達30%、第三年度平均利用率45%。
遠通公司本應於96年就達到利用率45%之目標,
但是因最高行政法院於95年8月3日以判字第01239號判決撤銷遠通電收公司最優申請人資格,
故於96年8月22日完成第二次簽約,利用率目標重新計算,始致99年利用率需達45%之問題,
前朝包庇遠通,
讓它利用率拖到99年才需達到45%,
且現今政府依約
需給它改善期始能罰款
如大家都能抵制,
遠通達不到目標,
屆時高公局可按日罰遠通50萬(一年可罰一億八千萬),
罰給遠通倒閉,
政府不要解約接管,
就不會花錢買一堆垃圾,
希望大家一同抵制遠通,
讓政府罰死給它倒。

作者: 有線連    時間: 2012-8-3 10:25

高公局包庇遠通的鐵證, 就這樣往每個車主家裡寄!!

如果您有開車, 最近這幾天應該都會收到吧!?

這件是可以作, 但是應該要猶遠通自己來作.

怎嘛會是高公局花國家的錢幫財團作嫁?

高公局應該是要很高興的想方設法收到遠通兩億的罰款才對,

怎嘛還會花個幾千萬幫遠通向全民推廣!?

如果遠通真的過關, 政府不就少收了兩億的罰款, 還多花了幾千萬!?

我, 抵死不從!!
作者: 有線連    時間: 2012-8-9 10:34

昨天收到公司福委會寄出的伊媚兒道說:
遠X(噓噓東)為服務上班辛苦的勞工,擬派專業技術人員
到各公司免費安裝ETC,請各位同仁於xx日攜帶相關證件辦理
挖哩咧!!深入民間,博取同情,罰款咧,XD
(不知那是啥檔案,都無法複製它的宣傳單,按)
作者: 有線連    時間: 2012-8-9 15:35

eTag成本多少? 高公局:不知道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2年8月8日 下午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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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2012.08.08 林朝億、陳昱瑾//台北報導
對於高速公路eTag裝置費用要225元,但悠遊卡卻只要押金100元,eTag是否太貴?成本到底多少?交通部高公局副總工程司吳木富今(8)日表示,這是專業問題,他不知道,還要經財務公司分析。
針對eTag太貴,民進黨立委何欣純今日召開記者會提出5項缺失,首先是黏貼位置,得貼在副駕駛座旁,影響駕駛人視野。但歐美國家卻跟車廠合作,貼在照後鏡後方;其次為eTag申辦費用要225元,相較悠遊卡押金僅100元,以65%車輛數3百萬輛計,等於付給廠商6億7千5百萬元。
何欣純還說,委辦服務費太貴,車輛每次通過收費站跟政府收3.4元,去年高公局委辦服務費付給遠通高達8億3893萬餘,以年薪48萬元計,可以請到1,734名收費員,但全國收費站服務員也才946位。再來就是eTag超商儲值還要代收費用一次5元,但悠遊卡加值不用代收費。
最後,何欣純說,經過ETC車道,eTag儲值若不夠,必須繳交作業處理費,一站一罰,每站要被罰50元。
對此,高公局副總工程司吳木富表示,遠通提出的eTag裝置費用225元價格還未核定,交通部持續要求遠通公司想辦法降價。不過媒體追問交通部到底有無掌握eTag實際價格,吳木富則表示,還待財務公司評估。而遠通發言人周世惠則強調,相較於美國要8-15美元,遠通的價格並不高,遠通開出的225元,就是成本價。
至於儲值代收要收5元,吳木富表示,政府一直要求遠通要免收儲值費,且代收的超商地點要有一定數量;目前也還跟遠通在溝通中,應該會有機會。
至於作業處理費要50元,吳木富表示,這是因為依法令要以雙掛號通知,包括了郵資費用所致。遠通公司則表示,只要在自動補繳期內儲值就會直接扣繳欠費,不收作業處理費,若逾期未繳,會把16筆未繳記錄合併為一份送達證書,屆時就須收50元處理費。
作者: MPVKEN    時間: 2012-8-11 01:34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2883355&last=37685753
ETC過站沒感應到, 結果被罰了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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