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二十年前我在六合憲兵隊擔任隨隊連少尉排長,左營區是連上軍紀管區,帶班車巡是下值星後最大樂趣!就在書局門口,我開下第一張「違紀、規單」!
紅箭頭就是當年案發現場(左營實踐路),駕駛故意要給我難看,找了肩上比我多一條槓的海陸中尉說:『沒有載帽子,排仔快去開』!為了証明我憲兵學校畢業軍官真的會開違紀單,我下車走過去,遠遠的就看到他職名布條上的職稱,當然先來個標準敬禮:『副連長好!』。
然後開始嚴正說明登記違紀目地,中尉副連長叫『趙志亦』,一直到現在我還忘不了他的名子!不過這位學長還是很配合的讓我登記他「未載軍帽」,後來發現他押出來買美工用具的得利卡沒有派車單,加一條「未帶派車單」,又發現開車小兵居然穿拖鞋,我再加記「服儀不整」!完成所有登記後,本想再多加記「未帶隨車工具」,我發現副連長臉色有夠難看!這也是沒辨法的事。
那一趟二小時車巡我一共登記13件,而且第一張就開到中尉,從此阿兵哥就對我刮目相看,連長在軍紀檢討會前總會指定我去帶班車巡,目地就是衝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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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年俺在桃園八德下基地,帶著一位弟兄穿著迷彩全套及球鞋有事外出,一量黑頭憲兵車行駛過來,下來了二位憲兵,帶隊官是中士,看著俺是中士階要俺出示補給證,俺不給!
俺握拳始終沒講一句話,俺用眼睛從開始到結束,一直狠狠的閃爍瞪著他的曈孔打擊,五分鐘後他受不了著種緊迫釘人的瞪眼及眾車的挑釁,這個五分鐘的過程,最少有十多輛汽機車鳴笛叫罵,打啦∼打啦,用力的打憲兵啦!嘿∼嘿,海陸仔A呦!
俺的拳頭越驅緊硬;他說了一句話:我知道你是陸戰隊,以後外出時不要著迷彩服,便轉頭上車離去!跟班的憲兵弟兄,就由俺身旁的陸戰隊弟兄來瞪眼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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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士官長 於 2009-12-13 23:3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