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在快也是七天回家
阿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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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3 15:23 
118.232.3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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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KA30YZpDFG8

[ 本帖最後由 阿喵 於 2010-3-13 15:26 編輯 ]


樹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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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3 16:01 
61.228.167.69


QUOTE:
原帖由 阿喵 於 2010-3-13 15:23 發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A30YZpDFG8

阿喵~~~不要這麼壞

瞎密~在快也是七天回家~

搞不好才變才一顆樹

不過飛真遠哩


MPV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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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3 16:34 
114.24.246.31
快也是七天回家~
是""好嗎?
這比注音文還嚴重百倍的別字


無頭像
di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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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3 17:12 
218.169.95.216
有點難過,當時也沒有人注意他嗎??或許還有得救?那就不需要等七天了!!!!


六中隊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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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3 17:32 
125.231.216.189
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現在的人就只知道~快!
還記得以前斑馬線前,會寫 “越線受罰” 這四個字嗎?


J.W (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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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3 20:58 
61.31.132.246
那一篇去年就看過了........
好像是超速加上闖紅燈
閃避大卡後撞上人行道彈起
基本上那樣的時速已經大約70Km了

位置在桃園巨蛋附近


陸戰隊銘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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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4 01:57 
125.233.162.124
意外死亡死於非命,好像不能回家吧,

要等到抓到交替,靈魂才可以離開死亡之地。


士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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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5 07:59 
123.192.153.168
為了自身及他人的設想?請把車速掌控在∼賠的起全部肇禍的價錢範圍內!

TV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6b9d200100hh8h.html

[ 本帖最後由 士官長 於 2010-3-15 11:54 編輯 ]


士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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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5 11:54 
123.192.153.168
保險要聞 
上法庭開銷 ?責任險埋單!

保戶投保責任險,主要目的就是把賠償責任轉嫁給保險公司。但保戶與對方進行抗辯時,金管會要求,抗辯費用應該由保險公司來負擔,以確保保戶權益。

金管會最近公布「一般責任保險參考條款」,說明責任險的承保、不保事項,理賠程序等。在壽險業,金管會對於各險都訂定「示範條款」,壽險公司的保單契約必須依照示範條款來訂定。在產險業則無。不過,最近金管會陸續訂定「責任險參考條款」、「住宅火險參考條款」等,對產險業保戶的權利更有保障。

保險局官員表示,在商品審查要點中,產險公司應該優先適用參考條款的內容,若有不同,應該要解釋原因。

在責任險參考條款中,詳列了責任險的承保與不保事項、除外責任、保費的交付、契約的終止、保險內容的變更、第三人請求權等,清楚說明保險公司與保戶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將有利於減少保險糾紛。

所謂的責任險,是指保戶在保險期間內,因為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必須負擔賠償責任,將由保險公司負起賠償責任。

這項條文中要求,保險公司受到保戶的請求後,應該協助保戶進行抗辯或和解,所產生的抗辯費用應由保險公司負擔。保險局官員表示,所謂的抗辯,就是站在保戶的立場幫忙講話,可能要請律師等。抗辯是為了降低責任或理賠金額,保險公司本來就有義務協助保戶。

如果賠償與抗辯的費用在保險金額之內,保險公司應該全數接收;但如果賠償與抗辯費用加起來,超過保險金額,保險公司與保戶應依比例分攤。

舉例來說,保戶投保責任險100萬元,因意外事故讓對方體傷及財務損失,賠償費用共50萬元,如果抗辯過程共花了10萬元,保險公司總理賠金額應該達60萬元。

同樣的例子,萬一賠償費用共100萬元,加上抗辯費用10萬元,加起來110萬元,已經超過保戶投保的額度,此時,保險公司除了賠付100萬元之外,另外還要支付抗辯費用,按照保險金額(100萬元)與應賠償金額(110萬元)比例,另外賠9萬元。

影片-連環大車禍
http://www.cartalex.com.tw/article_body.php?g=1&a_id=222

轉載自:
http://www.cartalex.com.tw/car.php?pageNum_goodart_list=0&cata=9

[ 本帖最後由 士官長 於 2010-3-15 11:55 編輯 ]


無頭像
陸戰報務 ((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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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5 22:42 
113.61.242.35
希望他無大礙..還有得救..


fuz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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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6 00:31 
114.24.149.7
希望影片中的主角能夠撐的下去
七天?不會是頭七吧!


陸戰隊銘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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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6 01:00 
125.233.162.124
不知道他到底在趕什麼,

是被人追殺嗎?好像沒看到後面有人追

真是
拼過了只早五分鐘到家,

沒拼過... 站在電線桿下跟來來往往的車子、機車招招手...

趕快找替死鬼,好投胎個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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