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在的(標準):
1.不能走路抽煙?
2.鋼盔亂擺...等.
3.可以申訴.
4..............結論>>軍紀渙散!
只想問有沒有戰力?假如要閱兵,先請那些拍鏡頭的在太陽下站一上午看看?
以前:
(夜總會)睡過幾晚,只差不敢挖散兵坑而已,師對抗在新豐車站西側整營不也在等車時背包當枕頭?鋼盔蓋 遮陽光睡的東倒西歪?只有值星官 班長及衛哨站立太陽下或走動.睡不著的抽煙+檳榔+打屁...,57算6公斤好了,背包+彈匣...等哩哩筘筘絕對超過30公斤(還不算81 60 ...),走到腳底可說快成焦片,別說太長時間,一星期好了,淋雨當洗澡,就是走....,撘LVT老士官長總說如果+萬一情況時能逃生的就看運氣,對!行軍包括陸軍也有,但試問連跑步到1500M都會暈倒(不是個案而已),那鋼盔擺的再整齊有個屁用?真正在戰場休息還對準喔?如果說軍容校閱或裝檢才來這套吧?為什麼不去看看替代役吹冷氣+打電玩(是上班時間喔)?幾乎每個白拋拋幼瞇瞇,替代役弟兄別見怪!你們自己心理有數,本來不想說這些,畢竟時空不同,那報導的記者有當陸戰隊並超過30歲再來報導(很低標了),否則請甸甸就好,不招人忌是庸才,不是為學弟辯白!親身經驗方知其中滋味,反正版上弟兄體會過的應不在少數.
如果這也要處分,神經喔?
這就像記者問受災的家屬說>>請問你現在的心情....,踹他一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