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irborne.org.tw/talk/viewthread.php?tid=1699&page=2#pid14839
看到這裡也有相關討論跟圖片,人家空特還沒憲兵唬這麼大
很顯然現在鑑測已經跟以前不同
小弟沒記錯的話是2分30秒滿百 雖然依照要求時間是2分20秒
(順便跟各位學長報告一下,在329沒納入特戰部隊前,前五就是金馬防和海陸輪流拿;納入特種後,是憲兵金馬防海陸輪流拿;分出精誠組之後,還是金馬防憲兵海陸輪流拿前五,1989年陸戰66師精誠連第一名)
(難道是空特戰力比較弱嗎?報告,是因為特性不同,所以海龍跟我們兩棲一樣不會排到前五)
可惜不知道哪有網站可以查到過去的青年日報
http://tw.myblog.yahoo.com/jw!qk0cQZSVHkc4W2F5XAcTGLMY/
五百公尺障礙超越
場地介紹
全程五百公尺,設置七項障礙,起點至鐵絲網每項距離六十公尺,鐵絲網至終點八十公尺.......
1.雙木欄
2.爬竿
3.高牆
4.高跳台
5.壕溝
6.獨木橋
7.鐵絲網(高絆網)
http://bbs.tiexue.net/post_2591969_1.html (匪區網站)
武裝分段訓練
由起點至高牆,要求標準為五十秒。
通過高牆至鐵絲網前,要求標準為一分鐘。
由鐵絲網至終點,要求標準為三十秒。
測驗規定
(一)依據國防部七十年六月三十日印頒國軍體育訓練教材,武器超越障礙規定實施。
(二)參賽單位於競賽前三十分鐘整隊到達競賽場地,向裁判報到,接受人員核對。
(三)除高牆一項障礙可互助通過外,其餘各項均應自行通過,各員武器裝備應自行攜帶,違者以扣分論。
(四)壕溝之通過均應採跳躍方式,違者扣分。
(五)攜槍方式准用大背槍、端槍、提槍;無論何種姿勢,槍口不得觸及地面。
(六)扣分規定
1.任何一項障礙物未依規定通過,爬竿未觸及橫竿者,均應增加該員時間兩分鐘。
2.武器裝備由同伴協助攜帶、槍口觸及地面者,每項均扣該員實得成績兩分。
3.通過高牆時不得站在牆頂協助同伴,違者扣該員實得成績兩分。
4.不用跳躍方式通過壕溝者,扣該員實得成績兩分。
5.參賽人員抵達終點時,如裝備不齊者,每脫落一項增加該員時間兩分鐘。
(七)服裝著野戰服、戴鋼盔、帆布腰帶、公發長統皮鞋、水壺(不裝水)、空彈夾四個、刺刀、步槍各一支,補給証一枚。
(八)鋼盔、帆布腰帶、水壺、彈夾、刺刀、步槍等裝備除步槍由大會準備外,餘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九)參賽人員抵達終點時,按名冊排列順序排列,以利裁判登記。
(十)團體成績計算方法,以每一單位受測人員成績總和之平均數為該單位之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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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4816705 於 2010-9-26 17:2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