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Enmin 於 2011-1-26 19:55 發表
拾陸、 書記官兼管家婆
到了十一月初,新來的志願役袁書記官已到,舊的志願役書記官也調走,我正式成為組裡的「首席資深」書記官,其實也不過來了兩個月而已。這時大概每兩個星期要下左營看守所提出人犯, ...
學弟,你在此所說的溫組長,就是我當時在清泉崗服役時的軍法組長啦!
那時候,就是溫組長向參謀長報告要我這個政二科的小參謀,
來幫軍法組替被槍斃的戰士拍照的!
還有就是在73年的4月25日那天,師部看守所逃脫6名犯人也是在溫長官擔任
軍法組長時所發生的事.
沒想到,溫長官會為了這事而耽誤了前程. 實在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