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太虛幻,況且目前在我掌握中,論論釣魚台之攻防比較實際.
民法中無主物,不實行所有權之表示,年限一到就會變成人家的.何況是現在日本,中共,中華民國都宣稱擁有該島所有權.但日本已在島上見燈塔.無線電台.碉堡和噴漆在島上,已有宣示及表現治權之行為,驅逐船隻和逮捕登島之人,予以判刑罰款遣返出境,我國宣稱有所有權,請問該如何表示.
南韓以武力控制獨島(日本稱竹島).日本多次向荷蘭國際法庭提出控訴,但因南韓從未出席無法成案,有爭議的兩國必需都出庭,含狗堅稱為其所有,所以沒有爭議,俄羅斯宣稱南庫頁群島(日本稱北方四島),為其所有,所以飛機都經常性巡視此範圍,但日本也沒有辦法作為.所以日本柿子挑軟的吃.
本人在軍事論壇提出釣魚台攻防的假想,一堆人認為沒可能,所以在此提出請專業單位弟兄大家討論.
假設政府通過小規模對釣魚台行使所有權行動.假如你是國防部長,你會怎麼處置.
我個人認為,為避免戰事過大,最小規模的方式,掃除島上代表日本表所有權的東西,一律爆破夷平,不然等日本政府象徵性收歸國有,我們就啞巴吃黃蓮,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它恢復爭議前的原貌.
避免捲入國與國之間戰爭,我認為化暗為明,徵召退役兩棲偵搜營弟兄,利用漁船掩護到一定距離,以人力登島,將所有日本構工炸毀,塗去所有代表日本象徵,插我國旗後撤退,宣示我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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