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弟是覺得不管有什麼個人因素
拉到國家憲法層級時一定是齊頭式平等
因為憲法不能對人民有大小眼
而兵役既然是憲法層級的義務
當然是不能有任何理由不平等
可以補救,救濟
但一定要公平
同樣的
我為什麼反對科技役,替代役?
因為有很多隱性的不平等
比方他八小時下了班時間是他的
要自修補習,準備考公職都很方便
義務役呢?
另一個就是我曾提過的售後服務
現在國家的政策是藏兵於民
因為養不起很多兵
因此必須加重退役弟兄的訓練
所以常看到很多學長發文說現在教召比以前硬很多
以前教召純粹是度假
現在可是玩真的!
問題是我們當義務役的要接受教點召
真的出了狀況要保家衛國
請問一下科技役跟替代役呢?
憲法義務人人平等
這也就是學弟一貫的想法
像我就拒絕做義工或志工
應該說是拒絕做公家機關或是明知他很有錢單位的志工
比如說慈濟
不是說理念好不好
而是說"服務有價"
今天缺人手,你就應該提供名額,提供薪水
這樣可以促進就業
也避免想做好事卻阻礙了真的需要一份薪水的人
小型院所我還可以理解
很多仁醫真的在偏鄉苦撐
這種遇到了
只要能力所及,怎樣義務勞動學弟都沒關係
但大型醫院裡面
全台灣最有錢,最聰明,社會地位最高的人全聚集在一起
薪水動輒十幾萬起跳
停車場與急診室外面全是黑頭車
這種單位不付錢還招募志工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不管報酬微不微薄
勞動有價
即使我拿到錢以後轉手就捐出去
但那是我自己的抉擇
包含我要捐的單位
老子不替公部門幹免錢的服務
政府需要人手請循正道
別用道德與什麼國際競爭力當藉口
少了教育替代役
多少流浪教師可以實質受惠
少了警察消防替代役
警政/消防署就不得不把正式員額放出來
這個政策到底是德政還是作孽?
各位可以想一想
[ 本帖最後由 FUFU 於 2013-8-9 19: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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